流浪猫狗算不算宠物?
近日,某大学流浪狗伤人的事件被曝出,网络上也是掀起了一股关于流浪狗流浪猫是否该被消灭的讨论热潮。网上,大部分声音是支持消灭流浪猫狗的,一些爱猫爱狗人士也是极力反对。但,流浪猫狗算不算宠物呢?笔者认为不算。
所谓宠物,是为主人深受喜爱,而且拥有一定名誉、身份、地位。而现在流浪的动物无论是猫还是狗都是居无定所,无拘无束,也没有为主人带来任何好处,甚至常常给主人带来灾祸。如果说流浪的动物和人产生了亲密关系,但人和动物相处的案例并非个例,而狗和猫更是普遍存在,但却只是二者之间情感互动,并不存在有人声称的“具有人格”,更何况所谓“人格”的说法既不合理也不科学。在现实生活中,很多人将流浪动物杀死,主要是因为流浪动物常常给人们带来的“害处”大于“益处”,不是所有的流浪猫狗都是亲人,甚至一些流浪猫狗还总是给人带来伤害,这样的猫狗自然也就成为了人眼中的“怪兽”,而将其处死也是理所应当的。
也许有人会拿流浪猫繁殖很快这一例子来反驳,但猫狗一直是与人一起生活,繁殖能力一直很强大。就算现在数量没有过饱和状态,但也离达到数量极限很远,并不会对人造成很大的威胁。
还有人会说到流浪的动物也和人一样,有好有坏。可是,任何一个家庭或者团体都有好有坏,但都仍然是那个家庭或团体,而流浪动物虽然也和人相处,却只是个别案例。我们没有必要因为小部分人(流浪动物)而改变整体定义(不将流浪动物看作宠物)。
当然,笔者并非提倡消灭所有流浪的动物,但是将流浪猫狗看作是宠物,并因此而保护他们,甚至是暴打杀害拟定为猫狗的人的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。